各县(市、区)住建局、建设局,市区建设、勘察、设计、监理、施工等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建设工程质量管理,规范工程建设各方责任主体质量行为,促进全市工程质量水平持续稳步提高,市住建局于2017年4月19日至5月10日组织开展了2017年度第一次全市建设工程质量综合监督执法巡查。现将本次巡查的具体情况(施工质量部分)通报如下:
一、检查内容
(一)主管部门履职情况
建设主管部门及其质量监督机构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工程质量政策法规的情况,“工程质量三年提升行动”和“县城建设工程质量提升活动”落实情况,组织开展建筑工程勘察设计质量全面自查工作情况,工程质量常见问题专项治理开展情况,日常监管、质量巡查以及施工现场质保体系量化考核执行、违法违规行为查处等情况。
(二)责任单位质量行为
工程建设“八大主体”质量责任和项目责任人、从业人员质量责任落实情况。
建设单位:重点抽查“两书两牌一档案”制度落实,施工图及重大设计变更审查等情况。
勘察设计单位、审图机构及注册执业人员:抽查施工图设计文件质量及合法性情况,勘察设计单位人员履职情况。
施工单位:抽查现场质量保证体系建立及运行,施工图设计文件和标准规范执行等情况。突出主要建筑原材料的进场验收和使用、复合地基与桩基检测、实体质量常见问题防治措施落实等情况的抽查。
监理单位:抽查监理单位人员到岗履职、监理规范执行、巡视旁站、质量验收等情况,突出平行检验、监理通知下发及回复等情况的抽查。
检测单位:抽查检测报告质量及不合格结果报告上报等情况。
预拌混凝土企业:抽查原材料检验、规范标准执行等情况。
(三)工程实体质量情况
重点抽查涉及结构安全、建筑节能、使用功能的关键部位及施工作业面质量。突出对楼板、墙面裂缝和屋面、外墙、厕浴间渗漏等质量常见问题的检查。
(四)主要建筑材料和构配件质量
对现场建筑原材料质量进行抽检,重点抽查钢筋原材及连接件、砌块材料、节能材料、防水材料等建筑材料质量情况。
(五)工程技术资料
检查工程技术资料完整性、真实性及与项目建设进度同步情况,重点抽查涉及结构安全、主要使用功能和建筑节能方面的技术资料。突出对主要原材料进场验收和复检、不合格材料退场、施工质量验收、监理通知、质量问题处理等资料的抽查。
二、检查情况
本次巡查,市区共随机抽取40个单位工程,其中保障性安居工程9个,商品住宅工程18个,大型公共建筑工程13个;各县(市、区)共随机抽取40个单位工程,其中保障性安居工程6个,商品住宅工程19个,大型公共建筑工程14个,工业厂房1个。巡查中,对建筑原材料质量进行了现场监督抽检,对市区工程,现场抽检建筑原材料54组,其中钢筋原材31组、防水卷材4组,电线电缆1组,耐碱网格布3组,保温材料4组,粘结砂浆6组,抗裂砂浆4组,镀锌电焊网1组,检测结果全部合格;对各县(市、区)工程,现场抽检建筑原材料56组,其中钢筋原材50组、防水卷材5组,保温材料1组,检测结果全部合格。
从巡查情况看,我市建设工程质量总体可控、稳中有升,相关国家现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基本得到贯彻执行,建设主管部门履职基本到位,各方责任主体质量意识进一步增强,质量行为进一步规范,工程实体质量得到有效保证,质量通病防治初见成效。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ag6亚游官网|官方网站(一)各县(市、区)建设主管部门能够认真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工程质量政策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强化执法检查,严格施工现场保证体系量化考核,工程质量监管长效机制进一步完善。当地建设主管部门对“县城建设工程质量提升活动”进行了安排部署,按照省厅《转发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组织开展建筑工程勘察设计质量监督执法检查的通知》要求,对建筑工程勘察设计质量进行了全面自查,但少数县(市、区)自查情况报送不及时。
(二)工程建设各方责任主体质量意识进一步增强。“两书两牌一档案 ”制度落实基本到位,责任主体落实工程质量责任制的自觉性进一步提高,施工现场质量管理人员及勘察、设计人员的到岗履职情况有明显改善,预拌混凝土企业的生产质量管理日趋规范。
(三)工程实体质量水平进一步提高。施工、监理单位的现场质量管理理念有所转变,质量预控环节进一步强化,涉及结构安全和使用功能的质量问题日趋减少,工程质量通病进一步得到控制。
(四)主要建筑材料的进场质量验收和使用管理进一步加强,见证取样送检制度的执行日趋规范,用于工程的建筑材料质量进一步得到保障。
(五)施工、监理单位的工程技术资料基本完整,能够与工程进度同步,对不合格材料处理、施工质量验收以及质量问题处理等重要管理过程,均按相关规定留置了影像资料。
三、主要问题
(一)个别工程项目施工图设计文件深度不足,不能满足施工需要。如:楼梯间及人行通道处填充墙抹灰层内设置的抗震增强电焊网的规格不明确、建筑外墙外保温系统材料选用的规格参数不全、防水工程的细部构造做法不详细等。
(二)少数工程质量保证体系不健全,运行有效性差。项目质量管理人员流动性大,企业内部人员岗位调整频繁,管理人员数量不能满足项目管理需求,项目报备的现场管理人员不能到岗履职,人证分离,签字人员不具备相应资格,关键岗位人员存在无证上岗现象等。
(三)现场质量管理人员业务素质较差。部分管理人员对规范、标准掌握不深、不透,严格执行设计文件和规范标准的意识不强。如:工程中的Ⅲ类桩未经设计单位出具设计处理意见直接作为正常桩使用,工程细部节点做法不按设计要求施工,砼试块的留置和养护、后浇带模板的拆除等不按相关要求和规定的程序实施等。
(四)现场质量管理人员质量责任意识不强,质量责任制落实不到位,对发现的问题不能及时改正;个别工程的“八大主体”质量承诺书和项目负责人授权书签署不及时,各方责任主体管理人员公示牌设置不符合要求。
(五)部分项目监理单位配备的监理人员数量不符合相关规定,不能满足正常的工程监理需要。如:总监理工程师不能到岗履职,个别监理人员素质偏低,责任心不强,工程监理单位不能有效履行职责。
(六)个别工程的施工、监理技术资料整理不规范。如: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监理规划、监理细则、旁站监理方案粗制滥造,内容与工程实际不相符、缺乏操作性,编制和审批程序不符合要求等,监理旁站记录、施工质量验收记录的内容或结论空缺、签字盖章不全等。
(七)工程质量通病治理不彻底、工作不深入。一是工程质量通病治理专项方案内容空洞,无针对性措施,可操作性差;二是专项方案中的治理措施执行不严格;三是对建筑物公共部位的质量通病治理不够重视。
(八)个别预拌混凝土企业生产质量内控环节不严格。如产品出厂检验试块标识不清、试块缺失,不能提供混凝土拌和用水检验报告等。
四、处理情况
本次巡查,对市区受检工程签发《建设工程质量巡查整改通知书》4份,对各县(市、区)建设主管部门签发《建设工程质量巡查问题通知书》10份。巡查中,分别对9名总监理工程师和10名项目经理按相关规定进行了量化考核记分处理,并录入了“河北省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信息系统”。
五、下一步工作要求
(一)各方责任主体应高度重视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进一步提高质量意识,规范质量行为,提高质量管理水平,并重点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1、以“工程质量安全提升行动”为契机,进一步提高企业对项目部的管控能力,各企业技术质量部门认真组织分析问题原因,制定解决方案,进行彻底整改;
2、严格落实工程质量终身责任制,对工程项目提前谋划,选派数量充足、技术过硬的项目管理人员,保证项目管理人员相对稳定,确保工程质量保证体系的健全和有效运行;
3、施工、监理单位应认真编制施工组织设计、专项施工方案、技术交底、监理规划、监理细则等相关技术性文件,严把审核、审批关,确保技术文件的正确性、针对性、适用性和可操作性,并严格落实到位;
4、进一步加强对进场原材料、商品混凝土质量及见证取样送检的管理,把好材料质量关,严防不合格材料用于工程;
5、进一步加强工程质量通病治理,各工程均应认真编制《工程质量通病治理专项方案》,并严格执行;主动采取有效技术措施、组织措施和管理措施,重点提高装饰装修工程及使用功能质量。
(二)各县(市、区)建设主管部门和质量监督机构应通过日常监督和质量巡查,及时掌握本地区工程质量情况,采取针对性措施,加大监管力度,并重点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1、贯彻落实《沧州市工程质量安全提升行动实施方案》,结合本县实际,坚持注重实效和可持续原则,明确工作任务,制定有力措施,落实工作责任;
2、完善监管机制,加大巡查力度,加强对各方责任主体质量行为和实体质量的监管,尤其对人证分离,关键岗位人员挂名等行为的监管,切实落实各方责任主体质量责任;
3、进一步加强建筑原材料和商品混凝土质量监管,严防不合格材料用于工程;
4、加大质量创优工作推进力度,培养精品示范工程,以点带面,促进全市工程质量水平稳步提高;
5、加强质量监督机构建设。进一步提高监督人员素质,保证人员配备和经费保障,充分发挥质量监督机构职能和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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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017年度第一次全市建设工程质量综合监督执法巡查情况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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